二百九十四 快枪-《白马掠三国》
第(2/3)页
“哼。”高郅眼眸一寒,深吸一口气,视自身为一口深潭,无数杂念正飘浮在潭水中,使得潭水浑浊。
呼吸吞吐,丝丝缕缕的寒气被吸入肺部,在两侧肺叶的枪气气罡中周转几圈,其中精华自然被吸入气罡之中,而其他气罡又被吐出,让这些气罡弥漫在身边,渐渐被吸附在身体皮肤表面。
这个倒并非是他的什么杀招,仅仅只是高郅在尝试着一种心里的揣测,并运用这种力量,来对付眼前那个,在他看来,除了力气一无是处的蛮人。
皮肤组织是一种多孔、多层次的人体表层覆盖物。
也就是说,皮肤组织并不像是内脏组织一样无隙可乘的,既然这些稀薄的气罡能渗透进皮肤,那么自然,就能在皮肤组织中留存下来。
“咦....呔!”于此同时,一股发自腹腔的共鸣开始由低到高,随着高郅呼吸的节奏越来越快,最后凝成一声爆喝!
而他手中的长枪,枪尖有规律的微微颤动,随着他的呼吸的频率越来越快,声音越来越高,枪尖的抖动的也越来越规律,最后随着一声的大吼,枪端的抖动已经化作一个斗大的圆环,连人带枪,以枪带人,直刺中平!
一步直接跨越接近三米的空间,直接跨到了刘豹的面前,于此同时,漫天枪光星星点点,笼罩了刘豹的所有视野。
下一瞬间,后手发力前送,长棍划出一条扭曲的曲线,像一条活过来的白龙,摇摆不定的刺向对手胸膛正中。
哪怕是在高速直刺攻击中,长枪的走势,却依旧是呈现一种扭曲的形状,而且还在不停的旋转,变幻攻击位置。
那种感觉,仿佛真的给人一种,枪走游龙,势若化灵的逼真感觉。
从远古第一个可以被称之为生命的生物形态开始,一代一代遗传下来,刻在所有生命最核心处,追求生存的本能。
在面临生命危险的这一刻,大多数渴望生存的人,都将会或多或少的,爆发出无穷潜能。
这种潜能,或许并不是单纯使身体力量变大,速度变快方面的改变。
而是一种全身内外,所有组成身体的组织,心往一块想、劲往一处使的凝聚。
就像一个国家,只有在亡国灭种的危险迫在眉睫的时刻,才会让每个人都发出最后的吼声,在所有身体组织的同心协力下。
此时,面对高郅的快枪,刘豹便是有着本能的求生反应。
他的反应速度下意识的骤然加快,浑身上下如同过了电一般通透,全身、全心和某种更深层次的力量,在这一刻,被显示出来且被强烈的求生yù àng拧成一股。
第(2/3)页